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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司改交鋒】檢察官:司改應從基層勞權改革起
鄭子薇/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
王子榮法官昨以「搶救血汗司法大兵」為題投書,指出法院法警人力缺乏之現況,令人心有戚戚焉。然而,職司犯罪偵查的地檢署,法警人力缺乏更是嚴峻。
法警的主要工作,便是在檢察官開庭的時候,協助維持法庭秩序以及確保人員安全,以及將聲請羈押的人犯解送到法院和看守所。然而,這些勤務時常沒有足夠人力支應。在案件數量逐年不斷增加,法警人力卻有減無增的現況下,地檢署只得發展出各種方式應變。
例如,為了確保有法警得以維護偵查庭秩序、人員安全及協助提示卷證,檢察官必須抽籤決定在固定的時間安排庭期,也因此壓縮了檢察官的開庭時間。另外,如果遇到臨時的重大案件(專案)必須在夜間或假日開庭訊問或提解人犯,在沒有足夠法警得以支援的情況下,只能商請司法警察協助站庭或提解人犯。
然而,這種作法無異於無償的勞力外包,對於同樣血汗的司法警察而言,不僅情何以堪,也壓縮了司法警察偵查犯罪的能量。而萬一解送人犯脫逃、開庭時發生危安事件,也容易產生權責不分的問題。
以筆者任職的橋頭地檢署為例,檢察官一個月需處理60件以上的新案,而法警一個月動輒10天需值班24小時,值班的隔天仍須早起執行日常勤務,當我們要求法警支援專案開庭,就等於犧牲法警的健康與家庭以及合法休假的權益。
對於法警人力嚴重缺乏的問題,基層檢察官已經疾呼數年,仍未見有任何改善。值此司法改革之際,希望當權者能夠正視基層勞動權益,因為唯有法警、司法警察的勞動權益受到重視,民眾及司法人員的安全以及案件的品質才能受到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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