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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部宣布 值夜班全面計入工時算加班費3年後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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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時間:2019/03/12 17:10
 
 
勞動部今宣布,2022年元旦起值假日、夜班須計入工時、計算加班費。資料照片

勞動部今宣布,2022年元旦起值假日、夜班須計入工時、計算加班費。資料照片

(新增:勞工、工會、學者看法)

過去台電、中油等國營事業與部分生產線企業,為了因應假日或夜間接聽電話、緊急事故通知,會由勞工值日、值夜班。勞動部曾頒佈「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(夜)應行注意事項」,認定此時間並非工作時間,薪資、工時都不受《勞基法》規定。但勞動部今宣布,2022年元旦起將廢止該事項,代表2022年起所有值假日、值夜班的時段都必須計入工時並計算加班費。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,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是1985年訂定,若事業單位在工作以外時間安排勞工值日、夜,譬如收轉急要文件、接聽電話、巡察事業場所或緊急事故通知等,就屬值日夜時間。黃維琛說,值日夜班一般而言是可以休息,只是需輪流待在事業單位,因此過去並未認定是工作時間,相關津貼、工時不受《勞基法》規範。但像保全這類工作本來就在晚上、無法休息者,仍屬正常工作時間,並不是值日夜班適用的對象。

黃維琛說,近日勞動部邀專家學者與地方政府開會,有人反映值日夜班和一般工作性質越來越接近,難以區隔;也有勞團、立委認為有些企業給的值班津貼數額太低,值一晚才給300到500元。勞動部研商後,決定修正該事項,建議值日夜津貼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實際時數。若依目前月薪基本工資2萬3100元計算,代表每小時津貼建議應高於96.25元,規定即日起生效。

過去注意事項稱不得使女工從事值夜,但這次注意事項則開放女工可從事值夜。黃維琛表示,這次修正若女性值夜,僱主應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或措施,但懷孕或哺乳期間的婦女仍不得從事值夜。但因值日夜時段勞動部目前仍認為不是工作時間,若僱主違反此要點,目前仍無法可罰。

黃維琛說,若現在直接將值日夜班認定為正常工時,國營事業等會面臨人力不足等問題,考量後給3年緩衝期,但3年後、也就是2022年元旦起,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屆時所有值日、夜時段將計入工時,須依《勞基法》計算工資,但受惠人數勞動部並未統計。

不具名的台電員工表示,早期台電確實有值夜班制度,公司不會給加班費,只會給少額的值班津貼,對員工而言划不來。公司會提供房間給員工睡覺,但整晚幾乎沒什麼事,只要收收郵件或是接聽民眾電話等。該員工說,但白天上班後還要值班,值完後隔天還要繼續上班,「確實很累人!」;後來台電將相關業務交由保全,另外成立客服中心接聽民眾電話、聯繫24小時輪班的搶修人員,才取消值夜班制度。

台電工會勞資處處長蕭信義說,台電目前部分廠場還是有值夜班制度,但通常都是高階主管,基層員工值班已皆以《勞基法》計算工時、加班費。任何制度存在都有其時空背景,現在勞動部要廢止,也確實是需要緩衝時間,樂見政府做法。

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邱羽凡批評,德國已在2004年明確定義這類「值夜班」時段就是工作時間,只是工時、工資的管制較低;勞動部用「值夜班注意事項」創設了不屬於工時也不屬於休息時間的時段,已經逾越《勞基法》授權很久了,還要再3年才要廢止,「實在拖太久了!」

勞動法學者、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,早期包括技工、工友、國營事業甚至學校老師都有值夜班制度,但這段時間到底應不應該算「待命時間」而計入工時,可能還要看實際工作的頻率而定;若要到指定地點值夜班,但實際需要處理事件的情況很少,確實可以不列入工時;反之,就算可以自由回家,卻常常接到僱主電話就要出勤或處理事務,也應該計入工時。(唐鎮宇/台北報導)

新增:15:07
更新:17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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