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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覺得香港「反送中」與台人無關?呂秋遠警告:曾做過2件事的人都要小心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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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雅雲

香港9日發起「反送中遊行」力抗《逃犯條例》二讀,共103萬人參與,創下1997年以來的最大規模,引發全球關注。對此,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說明何謂「反送中」,點出香港人真正擔心的問題,同時警告那些認為「反送中」與台灣無關的台灣人們,「如果你在臉書上罵過中國、支持過台獨,那麼,請小心反國家分裂法」。

呂秋遠表示,香港政府稱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是因去年港男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後返港,港台間無引渡協議,無法將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,因此需修補現有的「法律漏洞」,好規範潛逃香港的逃犯是否需移交他國。

 

但依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》、《逃犯條例》來看,這兩條例分別訂明不適用於中國、台灣與澳門,香港政府建議刪除此限,同時把審議移交逃犯申請的權利,從立法會轉交香港特首,並由香港法庭作最終決定。

 

呂秋遠說,修補法律漏洞聽來似乎符合公平正義,但對香港人來說,問題不在於陳同佳,而在於未來罪犯將移交中國,中國是否定司法獨立的國家,認為司法應替共產黨服務,未來若有港人違法,中國就可依此引渡規定,要求引渡港人或其它在中犯法的人到中國受審,至於犯什麼法?只要中國說了就算,這就是港人擔心的問題。

 

呂秋遠進一步說明,過去香港法庭審視引渡逃犯的申請時,僅審視申請國提交的文件,法庭考慮這些文件、證據,會考慮是否可信與可靠,若證物可滿足香港法庭引渡標準,就有義務接納引渡要求,但若《逃犯條例》通過,香港法院僅審查申請國提出的文件,很難得知申請引渡動機是否為政治因素,且以目前香港法院獨立程度,看「佔中案」判決結果為何便知。

 

更糟的是,香港現在仍是講法治的地區,若現在於香港發文批評中國,或在香港鼓吹自由頻主,都可能被認為是「港獨」、「反黨」,過去沒有法律可移交給中國,若通過《逃犯條例》將有足夠法源基礎將港人交給中國審理,即便不是政治犯也不會有人信任中國司法體制,若是政治犯,香港法院在壓力下會有何決定都可想而知。

 

「看到這裡,台灣人覺得跟自己無關?」呂秋遠警告,若在臉書上罵過中國、支持台獨的人,就須小心國家分裂法,「當局完全可以解釋這不是政治,而是破壞社會秩序。」就算你不進中國,但可不過境香港嗎?就算不談政治,「那麼你在中國的生意對手,不會操弄司法,把你弄進來中國的法院,好好的檢討你『疑似』逃漏稅、賄賂官員、喝花酒等等的行為嗎?」點醒大家,「其實,你反的不是中國,反的是奴隸。你贊成的不是香港,而是自己的自由。」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2%84%E8%A6%BA%E5%BE%97%E9%A6%99%E6%B8%AF-%E5%8F%8D%E9%80%81%E4%B8%AD-%E8%88%87%E5%8F%B0%E4%BA%BA%E7%84%A1%E9%97%9C-%E5%91%82%E7%A7%8B%E9%81%A0%E8%AD%A6%E5%91%8A-%E6%9B%BE%E5%81%9A%E9%81%8E2%E4%BB%B6%E4%BA%8B%E7%9A%84%E4%BA%BA%E9%83%BD%E8%A6%81%E5%B0%8F%E5%BF%83-020458196.html?fbclid=IwAR37_G8QJf8yf9NyZl1BK4gWuBNfmvXFCJ2qJbDmgYFlguUyvkFFvEbRF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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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敬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